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州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州市贺州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步区太安巷**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消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澄清为: “要求工期:***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现澄清为:“1.3.2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月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9月**日。”
3、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2.2.2
2.2.2 (4)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现澄清为:
2.2.2 (4) |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评标时所有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 )。 |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贺州市*步区太安巷**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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