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省****年度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柳江盆地保护区巡护监测系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河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西段***-1号A座*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年度河北柳江盆地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柳江盆地保护区巡护监测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高点摄像机、低点摄像机”;2.招标文件“第*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评审标准细则”中“2.2 商务指标 商务标响应情况、2.3 技术指标”将各区间设置为固定不同分值。 变更后的澄清文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获取潜在投标人信息,因此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只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发布之时即视为送达至各潜在投标人,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更正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西段***-1号A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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