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标段)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标段)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卫发改发【****】**号、***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 ,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增发****年国债支持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卫市市本级、海原县,县、乡级应急救援队*配备森林(草原)火
灾扑救、抗洪抢险、水域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综合保障等5类自然灾害救援装备。
2.2 建设地点:中卫市市本级、海原县
2.3 建设工期:交货安装期为合同签订后**天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为中卫市市本级、海原县,县、乡级应急救援队*配备自然灾害救援装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章供货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安装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期)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 日 9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卫市行政中心*楼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街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垣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年 6 月 ** 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