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南京市建邺区照明亮化设施维保项目 | ||
品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建邺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无 | ||
总中标金额 | ¥0.******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 | ****************** | 江苏省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团结街**号 | **.6分 | **% |
服务类 |
名称:****年南京市建邺区照明亮化设施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对南京市建邺区范围内照明亮化设施进行维保,主要对奥体大街街区、庐山路街区、燕山路街区、江东中路街区、梦都大街街区、梦都大街街区、新城大厦周边等7个街区内照明亮化设施、集中控制系统、灯光秀动画制作播放,包括但并不限于灯具、光源电器、电线电缆、电缆管、配电柜、集中控制系统等设施维护、管养、防盗、设施损坏的恢复以及完成以上工作的辅助工作等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朱荣、周芹、任家宁、黄河、阙斌斌
本次采购,中标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号双和综合办公区3栋**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层****室
联系人:*** 高捷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捷
电话:***-********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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