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 ||
品目 |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8:**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层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道区长青街交汇凯利中心**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概况
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空气综合采样器8台,臭氧监测仪3台,便携式红外**分析仪4台,气象*参数测试仪2台,综合校准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2近*年(****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3近*年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详见财库[****]***号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层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7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
1.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号
1.3.项目名称: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1.4.预算金额:****
1.5.采购内容: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
1 空气综合采样器 8
2 臭氧监测仪 3
3 便携式红外**分析仪 4
4 气象*参数测试仪 2
5 综合校准仪 1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2近*年(****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近*年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详见财库[****]***号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6月**日至****年7月1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年7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层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号)。
3.供应商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切后果。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5.有效供应商不足*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道区长青街交汇凯利中心**楼****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道区长青街交汇凯利中心**楼****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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