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成安县法院档案室新建和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成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政字[****]**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建筑规模:1、新建*栋地上1层档案室,建筑面积***.**㎡,并配备相应设施。2、改造邯郸市*******诉讼服务中心及配套用房,改造面积****.2㎡,并配置相应设施。
2.1.2建设地址:邯郸市*******院内。
2.1.3计划工期:*标段:**日历天。 *标段:**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羡国策,联系电话:***********; 2.2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标段:成安县法院档案室新建和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诉讼服务中心及配套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成安县法院档案室新建和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档案室新建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成安县法院档案室新建和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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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成安县青云北大街**号 | 地址: | 邯郸市拉德芳斯南区7号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羡国策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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