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的委托,现对**************智能安全管控系统及监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比(文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智能安全管控系统及监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
3.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南的*棵树乡和赵村镇境内。
4.采购范围:根据智能安全管控系统及监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本次采购涵盖*批智能化摄像头的购置与安装、车辆测速抓拍装置、监控中心管理设备等相关安全管控设备,以构建*套全面而高效的智能安全管控系统,并集成至智慧建造管理平台,实现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全方位的监控与管理。
5.质保期:2年。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7.采购控制价:含增值税人民币******元整(¥***.***元)。
8.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智能安全管控系统及监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智能安防设备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
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截止公告发布日;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企业及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
3.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查询。
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2.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2条款至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年6月**日至****年7月2日**:**前,凭企业身份**数字证书登*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确认参与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请将标书费对公转账至此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
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 **** ***
开户银行:****************
3.企业**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7月5日9时**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
地址: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
联系人及电话:技术(***) 电话:***********
商务(刘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福禄路***号商会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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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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