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号-1
*、项目名称:*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培智教学软件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第*包特殊教育教学系统(*年级)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斗路6号武汉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化基地(新区)*期1.1期**栋**层**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特殊教育教学系统(*年级) 品 牌:童梦。 规格型号:R·*******。 数 量:2套。 单 价:*****.**元/套。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8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联系人:**)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安市梅山南路与丰源大道交口西***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8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6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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