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临高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临高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政弘项目咨询管理(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路国瑞城铂仕苑1号楼1单元****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 | ||
附件2 | 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招标文件的函.*** |
***********采购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
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会文化艺术专业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的第*章《招标公告》中的项目概况和第*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7月8日**点**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年7月**日**点**分(北京时间)”;2、对原招标文件的第*章《采购需求》中的第*项《采购需求清单》“第1项电钢琴、第2项电钢琴架、第3项电钢琴琴凳、第5项智慧黑板、第7项单8寸会议音箱、第**项*角钢琴、第**项立式钢琴”进行更正,更正内容详见附件。3、对原招标文件的第*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名 称:***********
地 址:海南省临高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政弘项目咨询管理(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路国瑞城铂仕苑1号楼1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发布人:政弘项目咨询管理(海南自贸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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