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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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鸡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2.1.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2.1.3建设规模: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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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更正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4时**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8时**分。
************ ****年9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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