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高锰酸钾采购项目(第*批),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锰酸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及采购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1 | 高锰酸钾 | 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招标要求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8日9:** 至****年**月**日**:** 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9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号——*************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号东城国际***室
联 系 人:***、肖玮、王效东
电 话:****-********、***********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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